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约定惩罚性赔偿金是否存在

约定惩罚性赔偿金是否存在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就是有效的。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是弥补性赔偿。违约方另行赔付2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是惩罚性赔偿。两者并不矛盾,只要约定的惩罚性赔偿金约定合理,双方都能接受就可以。《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损失赔偿常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约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即赔偿金;二是约定损失赔偿的具体方法或方式。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本质上是一个独立的附停止条件的合同条款,其效力高于法定损失赔偿。约定损失赔偿金在性质、功能上与违约金类似。违约金与约定损失赔偿金的区别在于,其除具有补偿性外,还带有一定的惩罚性。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能够确定实际损失的前提下,违约金可适当超过实际损失,但不能超过损失的30%;对于约定损失赔偿金,原则上不能高于实际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约定惩罚性赔偿金问题需要自己积极的咨询有关人员,毕竟涉及自己的直接利益,一旦自己操作不当就会导致问题的发生,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会影响自己今后的发展,所以对于问题的处理,自己需要学会灵活的处理,避免失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养子抚养权归谁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有些夫妻由于婚后无法生育,因此就到了福利院收养孩子,这样自己的家庭也算是圆满了。但对于收养的孩子,本身就是基于一种法律行为而建立的拟制的父母......


·如何处理青春损失费纠纷
      很多时候男女分手或者离婚的,一方总会要求另一方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当然,此时另一方肯定是不干的,由此就会产生相关的纠纷。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


·一、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什么?
      一、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什么?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


·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


·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全文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近几年,我国质量安全事故......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婚前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名字,加名字的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程序请咨询贷款的银行。2、带好双方的结婚证......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


·非法经营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实践中,行为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此时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会依法定罪......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


·贩制毒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贩制毒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贩制毒案辩护词,首先需要对贩制毒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从贩制毒品造成的危害,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对相关人员的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