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龄是多大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龄是多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2、60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残疾赔偿金确定的斟酌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不管是因为怎样的原因,造成伤者人身残疾,在作出的赔偿里面,其实都是有关于残疾赔偿金的。然而,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就不得不说到计算年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以20年来计算,但要是有特殊情况,如伤者已经有60岁的,那赔偿年限会逐年减少。而要是年龄再大一些,比如超过了75周岁,则直接按照5年来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一、父母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判?
      一、父母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否合法?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规定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规定涡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的流程一、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涡阳县国......


·2023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2023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流程首先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一)、刑事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


·故意伤害罪够不成轻伤应该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够不成轻伤应该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给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在婚姻存在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才能到婚......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概念内容是什么?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内容是什么?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8的概念内容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


·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
      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在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可主持对民事赔付部分的调解,但有时双方当事人因种种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