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婚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一、婚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不离婚能否分割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财产。重大理由有:1、 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沟通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行为;2、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中发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要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消费、经营支出就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不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所以原则上夫妻不离婚的话,其实不能主张共同财产,但要是有重大理由,同时对债权人利益不会造成损害的话,也是可以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共同财产。当然,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离婚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


·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怎样
      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怎样?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被申请强制执行,由相关的滞纳金的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被处罚人确......


·外国人在商场受伤,商场有责任吗
      外国人在商场受伤,商场有责任吗中国人在自己国家的商场受伤,商场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该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需要承担与之未尽到义......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


·商品期权交易风险有哪些
      商品期权交易风险有哪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在商品期货之后,我国又拟推出商品期权。这种金融工具有助于健全期货市场,推动金......


·民法典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
      民法典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可以选择将对方起诉至法院的方式来维权。我国的民事诉讼是有一定的时效......


·重庆的廉租房怎么申请
      重庆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申请条件:(1)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


·双方都没领证算重婚吗?
      双方都没领证算重婚吗?不算重婚,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你们双方均有义务抚养。如果再结婚,不算......


·被执行人2年后就不用还钱了吗
      被执行人2年后就不用还钱了吗?被执行人2年后也依然需要还钱,除非债权人在法院判决书生效的2年内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法定时限的对债权人是很......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本非喜闻乐见之事。但近年来发生了不少“假离婚”演变为真离婚的闹剧,甚至为此闹上法庭,而产生这类纠纷的集中在离婚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