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二、租地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从原则上讲,违约金必须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租地只租了一段时间,那么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租金以及剩余的期限,市场价格等多方面因素来考量违约金的判决。综上所述,对于租地合同中的违约金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违法签订合同,那么很可能造成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于违约金的计算,一般会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对比的,但是如果违约金过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一、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事司机逃逸的交强险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


·故意伤害司法鉴定标准中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故意伤害罪是刑事犯......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是什么?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是什么?一、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是什么?在仅有广播技术和广播电台的年代,广播电台未经权利人许可播出作品......


·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是为了约束好遗赠方与抚养方的责任与义务,尽量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您知道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吗?接......


·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一、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判几年?
      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判几年?一、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判几年?特指虐待家庭成员;在幼儿园虐待幼儿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哪些?1、书面通知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


·辞退一个员工要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


·银行叫我去办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怎么办?
      银行叫我去办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怎么办?当想要贷款,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办理抵押手续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最近,有朋友前来询问......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2023年有什么规定
      在日常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难免会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此时您应当及时治疗。如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索求赔偿。那么,司法鉴定轻......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怎么检查?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怎么检查?医院没有资格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