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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不同利益的当事人,在同一经济事务中发生一定的关系。但当事人双方只能是业主和中标人;合同当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务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诺。柠梅瘦身怎么样允诺的内容表现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允诺是出于自愿的,而这种自愿又为当事人经过充分的协商所共同承认并达成协议;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合同的缔结受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政策的约束,合同的订立内容必须合法,为法律所承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或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合同的缔结也受有关法律、政策的保护,没有国家法律、政策的保护,合同的履行就得不到必要的保障,违约、毁约的责任就得不到追究;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由于有法律强制性,因此十分讲究措词 的准确性和鲜明性,不容有丝毫的含糊。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承、发包的整个工作过程主要体现为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签订合同是承包商经过投标报价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建权,执行合同是承包商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因此,承包商自始至终都是围绕工程合同开展工作,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是约束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行为准则,无论是承包国内建设工程项目还是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和业主的行为和工作内容都是以合同为依据的,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双方都必须受合同的约束 ;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而订立合同就使双方产生一定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双方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一种法律关系,必须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如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应予履行的义务,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看似简单,实则牵扯的内容太多太杂,了解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合同的条款关系着以后工程发生纠纷,对该纠纷解决的处理方向,所以我们对建设工程合同不能掉以轻心,还是要耐心看完每一条条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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