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经济补偿金封顶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

经济补偿金封顶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二、相关阅读第一,离职补偿金的计算取决于员工离职前的工资收水平以及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因此计算的结果与员工劳动合同中未履行完毕的期限长短没有关联关系。有固定期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唯一区别在于该劳动合同是否会在特定的约定时间到期终止。因而,就已经履行的合同期限,有固定期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存在差异,因此可以认定员工可以获得的离职补偿金与劳动合同的种类没有关联。第二,关于《劳动合同法》对于离职补偿金的封顶规定,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问题的关键在于封顶限额的规定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新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我们可以确认新法对于补偿金的封顶限额只适用于月工资相对比较高的员工。如果您的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您的实际平均工资就作为补偿金计算基数,而且您的服务年限不受十二年的上限限制。第三,关于您的劳动合同跨越2008年1月1日而持续有效履行至2011年,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您在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应该以2008年1月1日作为分界点分别依照现行法律和《劳动合同法》分为两段来计算。就上海而言,所谓的现行法律和《劳动合同法》在离职补偿金方面的规定差异主要体现三个方面:1、上海的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高收入员工的离职补偿金没有封顶规定;2、当员工离职时其整体服务年限扣除整年后的剩余月份不满六个月时,依上海的现行法律规定企业不用对该等月数的服务时间支付离职补偿金,而新法规定企业这种情况须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3、如果雇佣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直至约定的终止时间,依据现行规定,企业无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除非企业以同等或更高的聘用条件提出与员工续约而被员工拒绝外,其余情况劳动合同即便到期终止企业也需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解除合同中涉及到的内容。单位如果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是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员工自己单方面的要解除合同,单位没有过错,是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注意二者的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络诈骗30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3000元能判刑多少年?如今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了威胁人们财产安全的罪魁祸首,很多人都被不法分子在网上骗过。不法分子实施网络诈骗是要承担一定......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无需经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且债务人也无权就未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为由,拒绝......


·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后,需要先对其实施的具体行为做出严格的认定,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犯罪的话,才能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责任。那么......


·刑事诉讼法的特点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发生也是不少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离不开刑事诉讼法,需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进行案件的审理。但是刑事诉讼法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刑......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


·一、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


·一、一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合理吗?
      一、一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合理吗?一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是不合理的。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时效是多久1、房产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您往往会在电视剧电影等影视题材作品中看到有关破产的桥段,然而您看到的都只是企业破产,并非是个人破产,因为目前在我国尚......


·侵权责任法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


·自首情节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自首情节的认定是怎样的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未被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被司法机关查获或被群众扭送,犯罪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