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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价格欺诈怎么处罚?

构成价格欺诈怎么处罚《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二、行政法对于价格欺诈如何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价格欺诈行为具体有哪些?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综上所述,只要被认定为构成价格欺诈的,那么不管是否有违法所得,都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的措施,毕竟对于价格欺诈的行为,在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害的同时也扰乱了我国的经济秩序,所以对其处罚是比较严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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