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一、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质权人不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存单质押贷款特点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拥有的定期储蓄存单、卡折定期、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办理质押,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据了解,个人质押贷款有6个特点:发放快捷、贷款额高、利率优惠、用途广泛、还款方式多样和贷后服务便捷。
1、发放快捷
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本。
4、用途广泛
可以满足借款人在正常经营和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各类资金需求。
5、还款方式多样
为客户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及特色还款服务,借款人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
6、贷后服务便捷
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还款、贷款要素调整等服务。
对于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规定了当债务人存单传单进行贴现等变现操作来归还质权人的债务。也就是说,在存单质押融中,质权人是不能随便处置质押人的存单的。如果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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