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

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 一、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从合同法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以下两点: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可能无法履行。如果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股权质押怎么解除?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需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 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概括的说,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转让的,前提是事前与质押方协商一致,这是一种正常的提前融资方式,买方承接后可以继续质押也可赎回,同时补偿卖方差价即可,不影响股权转让。股权质押设立后,债权人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按期未履行债务时,对质押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以上就是我们对“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这一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铜川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公式是什么?在众多的投资理财工具,银行存款是很多老百姓的首选,毕竟相对于其它方式来说,银行存款的风险最小,收益也最稳定。老百......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选择劳动仲裁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很复杂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因为犯罪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在进行刑事诉讼的时候,也是可以同时提起附带......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解决
      1.无借款人或者无贷款人的借据如何认定其效力? 借据上如无借款人签名或盖章,贷款人虽持有这种借据,但被指认的借款人不予承认,又无其他证据证明......


·《<婚姻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首先说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已废止失效。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不......


·一、醉驾抽完血让回家了交警让等通知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一、醉驾抽完血让回家了交警让等通知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只要符合条件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只要血检了就会通知酒驾人去交警队处理的,第二还要等酒驾人......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时限是多久?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时限是多久?打架是一项极其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事件,往往能够导致轻伤,重伤,致残甚至死亡。您严重的情况会涉及刑事案件,那么打......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