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分向细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分向细则
①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细则;
②桩基工程监理细则;
③主体工程监理细则:钢筋工程监理细则、模板工程监理细则、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砌体工程监理细则等;
④楼地面工程监理细则;
⑤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玻璃幕墙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
⑥防水工程监理细则:地下室防水、外墙防水、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及房屋四周防水处理等;
⑦水电安装工程监理 细则;
⑧采暖通风工程监理细则;
⑨电梯工程监理细则;
⑩消防工程监理细则;
二、人员分工
1、监理项目部见证人员: 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和工程质量试验合格文件; 填写“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审核工作台帐”。
2、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报审资料和工程质量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在监理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的不合格 使用以及不合格的工程实物,复查整改结果。
3、总监理工程师: 定期检查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审核监理工作质量;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核查工程质量试验结果; 负责处理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工程质量事故。
三、 材料监理 基本规定:
1、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2、对钢材、水泥、黄砂、石子、商品混凝土、预制混 凝土构件、墙体材料、管道、门窗和防水材料应审查材料准用证明,对消防产品应审查消防产品认可手续;
3、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证明材料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四、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进场审核监理工作要点:
1、水泥应由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和试验编号);
2、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
3、水泥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
4、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项目; 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标养 28天强度为准;
5、水泥试验单要由试验结论,水泥质量有问题时,经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确认降级使用条件下,应注明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影响该部位的质量要求;
6、混凝土试配单、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号、试验编号应与水泥出厂证明或复验报告上的内容相一致。
7、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 45 分钟,一般为 1— 3 小时, 终凝不得迟于 12小时,一般为 5— 8小时。
五、工程质量试验审核检查监理工作要点:
(一)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强度试验
1、凡结构工程混凝土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 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材料有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试验资料;
2、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试验
a、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的 28天标养试块抗压强度;
b、有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c、现浇结构混凝土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
d、如果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实物钻芯取样试压的、应有钻芯试压报告和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e、 如果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请设计验算时,应有设计人员签署的验算资料和处理意见,并附上原抗压试块试验资料。
2、混凝土耐久性试验 凡设计有抗渗、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除必须有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外,还应有按有关规定组数的抗渗、抗冻试验报告单;
3、使用商品混凝土,应以现场制作的标养 28 天的试块抗压强度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抗折抗渗、抗冻都以同条件养护试件为准),并应在试块强度试验单上注明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4、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混凝土施工记录及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抗渗强度试验报告。
(二)砂浆强度试验
1、砌筑用砂浆必须有按部位规定组数的强度试验报告,砌筑主要结构部位的配合比由试验室试验确定。有砂浆配比通知单;
2、砂浆标号以标准养护龄期 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3、有砂浆强度评定资料;
4、预应力混凝土孔道压浆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3组的 7.07乘7.07乘7.07的立方体试块;
5、凡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由鉴定处理意见,并经设计部门签认,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
6、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砂浆施工记录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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