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商标续展过来宽展期的时间是多久

商标续展过来宽展期的时间是多久?1、商标续展过来宽展期的时间是6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样的?(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三、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大多数在宽展期内才想起来要办理商标续展的这些人,可能是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就忽略了商标续展的这件事,宽展期内办理续展也不会对商标权产生什么太大的影响,主要就是还要额外产生500元的续展费。过了续展期和宽展期的话,就没有补救方法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相关法律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遗失遗忘物立案标准是多少
      遗失遗忘物立案标准是多少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不小心丢了东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应当属于遗失物。一般情况下,东西价值不大,我们也......


·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
      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一、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的情形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拒不赔偿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


·肖像权是名誉权的一种吗?
      肖像权是名誉权的一种吗?肖像是通过照相、录像、绘画、雕刻等方式,再现出来的自然人的真实形象。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利......


·非法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制进程近年来在不断的加快,国家注重对人们权益的保护,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招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如果......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一、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双方离婚后,两位共有的住房,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费用是200元,没有其他......


·65岁宿管员半夜病亡不算工伤吗?
      65岁宿管员半夜病亡不算工伤吗?一、65岁宿管员半夜病亡不算工伤吗?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


·损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
      损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什么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


·离婚后发现隐瞒夫妻财产还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发现隐瞒夫妻财产还可以起诉吗?离婚后发现隐瞒夫妻财产的还可以起诉分割,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是: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