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一、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属于重伤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参考如下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二、故意伤害的诉讼方式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又可以是自诉案件。
  
  1、公诉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以上的案件应当公诉。
  
  2、自诉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而且还加上毁容的话,那么就是属于罪上加罪,只要让受害者的身体受到一点的伤害,那么必定就会接受法律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判定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打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


·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样本有哪些?
      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事实劳动关系您肯定就不知道了,其实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关系的一种,一般来说当就业者有劳动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或......


·抢劫过程中故意毁坏财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过程中故意毁坏财物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抢劫过程中故意毁坏财物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


·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
      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一、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可以转让,作为著作权人,可以在签订出版合同中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不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不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男女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女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男女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男女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


·继承权的顺序人孙女是否能够继承?
      继承权的顺序人孙女是否能够继承?继承权的顺序人孙女是能够继承,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由孙女继承的情况下,就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孙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爷爷有权把财产遗赠给孙子。孙子取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如果还属......


·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
      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一家企业要能合法运营起来,必须具备一系列规范且有序的规章制度,公司改制是为了让整个公司的结构、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