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遗嘱执行人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一、遗嘱执行人的执行程序有哪些?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二、遗嘱一般由谁来执行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什么《继承法》要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这是因为遗嘱的执行,直接与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执行遗嘱难免会有偏向从而引起纠纷,尤其是当遗嘱继承人有数人,或者遗嘱的内容涉及到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时,依靠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自己去处理,往往易生弊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护遗嘱人利益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制度。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对于遗嘱的相关执行。首先肯定是根据相关遗嘱来进行执行,如果遗嘱人没有对遗产进行相关的分配的话,遗产就根据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相关分配。一般是进行平均分配。并且对于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生前已经指定好相关的指定人来对遗产进行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维权投诉的部门是哪个?
      越是知名的企业,商标的重要性越大,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扩展市场。在涉及到企业的经济纠纷中,因为商标侵权引发的纠纷案件不在少数。企业的商标......


·现实中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而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是多不胜数,就出现了那种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为争夺财产而大打出手的情......


·行政法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法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行政法规定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最低会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 小编一再强调,大家在担任公司的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我们一再强调,您在担任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自己所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担任公司法人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


·留置权的催告期相关问题解释
      留置权的催告期相关问题解释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内容在《担保法》和《合同法》中都有相应的诠释......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经营企业的都知道,企业的法人是很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经营企业的都知道,企业的法人是很重要的,企业法人的股权问题一直都是很受关注的,有些时候企业法人的股权因为一些变故需......


·离婚按揭房子归未成年孩子可以么?
      离婚按揭房子归未成年孩子可以么?离婚按揭房子归未成年孩子是可以的,只需房产人同意,然后等到孩子成年后去办理过户登记。不过应该先应确定房产是否属......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叛缓刑吗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叛缓刑吗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