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满足什么要求才能贷款买房?

个人计划购买住房时,由于资金的原因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可以减轻资金的压力。那么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疑惑,希望您从中可以学到买房贷款的知识哦。
  
  一、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理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在办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支用和偿还等结算业务;
  
  7、该办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买房贷款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
  
  (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
  
  (4)全部购房合同;
  
  (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我们为您列举了买房贷款条件中两个部分的内容:申请条件和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满足这些条件是决定能否贷款成功的关键。同时我们还为您介绍了在买房贷款时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银行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全面考察个人的贷款能力。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撤销么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撤销么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


·故意伤害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是否合法?
      故意伤害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是否合法?故意伤害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是合法的,故意伤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捕,是合法的,检察机关对犯罪事......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在我国可以说法院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个途径,所以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也被很多的人进行了无限......


·重婚事实结婚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重婚事实结婚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


·二手房是已经被使用过的房子的总称
      二手房是已经被使用过的房子的总称,也就是说二手房的买卖虽然也是可以进行的,但是相对与一些没有入住过的额商品房的话是会比较便宜的,而且在办理手......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


·醉酒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
      醉酒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严重的不仅危及个人的生命,而且危害到公共安全,应该得到法律的禁止。醉驾被交警抓到,会依法进行处理。严重的需要负刑......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哪些?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哪些?本文主要是介绍知识产权的种类的主要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和商标......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


·公司破产财产清算分配比例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