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定继承大还是遗嘱大

法定继承大还是遗嘱大
  
  不一定。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综上所述,有遗嘱的,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自然遗嘱继承就应该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这也是建立在遗嘱合法并且有效的基础上。另外,若是遗嘱中有没有处分到的遗产,那此时一般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了。
  
  二、遗嘱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中,根据订立遗嘱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在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所以不能通过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也是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办理收养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收养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除了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要进行收养登记或办理收养公证。不管是进行登记还是办理公证,此时都有......


·签订离婚协议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一般情况下,双方办理完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那么夫妻在......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根据《......


·股东属于劳动关系还是不属于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在出了资或者其他要素之后,就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等着公司的分红,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股东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并......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不满足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第......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一、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


·商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行政处罚是经常开具的一种处罚之一。行政处罚分为很多种,一般有公安局行政处罚、派出所行政处罚、还有商务局行政处罚。所以关于商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就是提示车辆该行走还是该停止前进,红灯停绿灯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就是提示车辆该行走还是该停止前进,红灯停绿灯行,绿灯转为红灯之间会有黄色灯闪烁提示要减速停车了,但是有些司机看到信号灯是黄色......


·醉酒驾驶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一、醉酒驾驶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


·协议离婚后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离婚后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的,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就行。《关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