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赣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赣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赣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从70年到40年不等,具体的规定是: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二、土地使用证的基本内容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不是由赣州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来规定的,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国家行政单位,也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来标注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大家看到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其实也能说明土地的用途的。其他的问题可到国土部当面问工作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多久才能拿到?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被机器设备砸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明确工伤后,再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结果出来后,工人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


·故意伤害死亡未成年有哪些赔偿
      故意伤害死亡未成年有哪些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成立吗?
      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成立吗?犯罪既遂不是犯罪成立,两者的概念以及法律方面的量刑都是不同的。(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犯罪既遂是犯罪成立当中的......


·交通肇事误工费全赔吗?
      交通肇事误工费全赔吗??交通肇事误工费不会全赔,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


·法律上批捕之后还有什么程序
      法律上批捕之后还有什么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


·涉嫌构成盗窃罪判多久?
      一、盗窃罪判多久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


·共同发明的专利权为共同发明人吗
      随着我国国公民维权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专利也由此出现,专利的维护则更好都说明法制社会的完善。那么,共同发明的专利权为共同发明人吗?按照相关......


·一、男女结婚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男女结婚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


·怎样认定遗嘱无效
      怎样认定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订立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


·申请支付令中断诉讼时效吗?
      申请支付令中断诉讼时效吗?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