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里面只要把房屋地点、租赁时间、价格、时长等即可合法有效。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
  
  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本市 路 号室出租给乙方无偿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装修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按账单如期缴纳并保留单据,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至租赁期满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检查。屋内设施如属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属乙方人为原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甲方责任:
  
  1、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2、不得无故收回房屋;
  
  3、责屋内设施正常保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负责:
  
  1、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不得人为破坏屋内设施,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按时交纳各种应承担的费用,不得拖欠。
  
  (七)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方和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房屋空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如要提前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
  
  (十)本协议租赁期为个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某一方遇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免责。
  
  本协议正文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无偿合同的签订与有偿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是在对相碰关条款的认定上,会存在不一点区别,无偿合同一般不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认定,但也是需要确定责任的,特别是违反相关条款的违约责任应当进行明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人民币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8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合同的情形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会判离婚吗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


·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
      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一、房屋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无数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打工,寻求发展。但是农民工的权益也经常得不到合理的保障,比如每年会有无数的农民工会被拖欠工资,辛辛......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2、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0150元死亡赔偿金:城镇31035元×20年=620700元......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


·护林工玩忽职守主体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护林工玩忽职守主体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护林工玩忽职守主体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