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减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减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相应缩减的环境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限。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因此缓刑可以申请减刑。二、缓刑适用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1、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1年,最高不能超过5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2、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3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3、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三、缓刑适用条件有什么?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综上所述,有些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为缓刑,这样在社区接受矫正。缓刑减刑的情况不多,但是也存在,当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过确认可以减少考验期。缓刑减刑最多可以减少一半的考验期,等缓刑执行到期后,不再对犯罪分子执行实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劳动仲裁申请时效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


·婚姻法结婚几年彩礼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婚姻法结婚几年彩礼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


·关于旅行社纠纷律师案例的解决办法
      关于旅行社纠纷律师案例的解决办法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假期的首选,很多人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麻烦选择报旅行社团游项目,由此......


·氧气乙炔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氧气乙炔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氧气乙炔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非常重......


·购房者个人如何办理他项权?
      个人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证?1、申请。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


·一、财产分割两审终审不服的怎么办?
      一、财产分割两审终审不服的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


·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


·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2023
      一、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1、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不一定属于肇事逃逸,判断交通肇事逃逸,要从肇事者的主客观两方面入手。从主......


·快速理赔定损金额不够怎么办
      快速理赔定损金额不够怎么办流程怎么走一、快速理赔时定损金额不够怎么办当事人双方进行快速理赔,但是定损金额不够时,建议协商进行,因为原则快速理......


·对于共有财产法院可以先查封再分割吗
      对于共有财产法院可以先查封再分割的。财产分割后,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