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招摇撞骗罪结果犯算吗?

招摇撞骗罪结果犯算吗?
  
  一、招摇撞骗罪结果犯算吗?
  
  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招摇撞骗罪的既遂必须是实施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骗取非法利益这两个不独立构成犯罪的实行行为。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骗取非法利益之间,具有类似于牵连犯之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关系,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客观必然联系,前者是为后者服务的,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和结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骗取非法利益都不能单独构成犯罪。对于复合行为犯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达到犯罪既遂的,已实施后一行为,而行为尚未结束的情况下,一般只成立该复合行为犯罪的未遂。
  
  二、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什么?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在此情形下,行为人主观上仅有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无杀害、伤害被害人故意,故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并无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只构成招摇撞骗罪,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3、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犯罪客体既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构成犯罪,同样,犯罪行为对社会关系损害程度的大小,则直接反映该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违法犯罪活动侵犯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受害人财物发生损失。招摇撞骗犯罪是结果犯,也就是说判定该罪,主要从结果分析,刑法构成规定本罪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招摇撞骗导致受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规定的限制
      看具体情况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限制主要看是否在公司章程中对转让作出了特殊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可以随时转让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发生高空坠物,如何归责?
      高空坠物,如何归责?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


·一、醉驾驾驶出租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驾驶出租车如何处罚?醉驾驾驶出租车的处罚是: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司法解释在我国是起到一个补充说明的作用,因为在很多的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并没有想......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总公司授权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总公司授权吗?需要总公司授权处理,《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


·一、办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要与谁签订?
      一、办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要与谁签订?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2、消费者再......


·3人以上打架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是:其一、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其二、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醉驾200以上无事故怎么处罚
      醉驾200以上无事故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专利权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了哪些
      专利权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了哪些1.权属纠纷,包括专利权权属纠纷和专利申请权纠纷。主要有: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关于谁是发明创......


·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
      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对于很多学生来讲,由于每个月的生活费有限,而自己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要想购买一款比较昂贵的手机,肯定无法全款支付,......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