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是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违法解除租赁合同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二、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5、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9、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1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房子虽然是出租人的,并不是说出租人可以对已经租出去的房子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想要回房子还是不想出租,都需要跟承租人进行商议,如果双方可以很友好额把事情解决,那么人民法院不会干涉双方,解决不了的,就是哪方违约哪方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并购基金收入的盈利模式有哪些
      并购基金收入的盈利模式有哪些并购基金收入的盈利模式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在盈利模式上至少有七种模式。1、资本重置”获利并购基金可以通过资本注......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因此您也就不遗余力的攒钱买房。不过现在我国的房价普遍偏高,而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作用?
      很多人之所以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为了某种特定利益的实现,通常都是金钱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比较常见的是非法集资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


·郑合高铁鄢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合高铁鄢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大交通运输建设,也是我国为了公共利益建设的重大举措。由于高铁建设线路较长,建设面积较大......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必须是货币形式?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必须是货币形式?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不是必须是货币形式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


·法律规定刑事绑架罪判多久
      刑事绑架罪判多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


·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
      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一、银行提前还贷利息的计算提前还款包括三种:提前部分还款贷款期限不变、提前还款部分还款缩短贷款期限以及提前全部还款......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公司还未成立时,劳动合同应当与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签订。按照公司的理论,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