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敲诈勒索犯罪中止要怎么判断

敲诈勒索犯罪中止要怎么判断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因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和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一般存在时间差,或者约定的地点认识不一致,中间环节可能脱节,造成行为人没有取得财产或者放弃取得财产,但被害人已经实际处分自己财产的情形。在此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告知、暗示或行为)向被害人明确表达停止犯罪的意图,以让被害人做出防止危害结果发生——处分财产的反应。如果犯罪分子仅仅自己放弃犯罪,但没有通过有效途径将其放弃犯罪的信息传达给被害人,而被害人依然处于威胁之中,并处分自己的财产,则不能认定行为人犯罪中止。同样,在此情况下,即使被害人没有处分自己的财物,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二、敲诈勒索罪的表现形式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才能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属于结果犯,而这也就是判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关键所在。但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中止的时候,行为人光是自己主动放弃了犯罪还不够,因为此时放弃犯罪的信息没有有效的传达给受害人,那么受害人就还有可能处于威胁的状态下,从而处分自己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中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如何立遗嘱?
      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如何立遗嘱?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应当在确认具体的数额之后订立遗嘱。但是如果遗嘱涉及的继承人只有一个的话,可以通过笼统概括的方式将其......


·对于吸毒的人有抚养权吗?
      对于吸毒的人有抚养权吗?吸毒的人没有抚养权,但有过吸毒史不能作为法院判决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


·在我国入职不到一年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无故辞退员工的。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辞退员工的话,那么......


·在我国非法集资算不算犯罪
      非法集资的犯罪性质,其实和诈骗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不过在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公民涉嫌参与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的时候,自己并不太清楚,即使是参......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和赔偿金一样吗?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和赔偿金一样吗?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和赔偿金不一样,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


·行政处罚过重撤销都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过重撤销都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是我国在行政上的执法的一种手段,这类案件虽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但对我国......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


·股东虚假出资后果是什么?
      股东虚假出资后果是什么?一些股东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动歪脑筋,用虚假出资的方式骗取公司登记。这种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会对各方都产生不利影响......


·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提交申诉法院进行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