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注意:绑架罪的中止,只要发生在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以前都可以成立。
  
  三、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在绑架被害人的过程中,可能因为要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对被害人采取了一定的暴力行为,从而造成了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甚至还有可能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被绑架人,在这些情况下,只能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论处。但要是在先成立绑架罪的情况下,又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造成其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还是以绑架罪论处,但此时可以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一、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三年以上,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


·诈骗罪一般会判刑多少年?
      法院审理诈骗案件,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那诈骗罪一般会判刑多少年呢?都是事实诈......


·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
      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


·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的发明不可否认的是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是对于爱车的人来说交通事故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伤害,不仅是车辆的破损,同时也是金钱的损失,那么......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一、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一)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


·非公共场所扒窃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公共场所扒窃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非公共场所扒窃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


·聚众斗殴双方和解应该怎么判刑?
      聚众斗殴罪双方和解了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双方和解并不影响案件办理,但是法官会考虑减轻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


·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
      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一、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民事诉讼一般都是原告就被告原则,要么是在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要么是在被......


·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


·借款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部分敢于下海拼搏的创业者凭借勤劳和智慧先富了起来,但还有一小部分人却患上了红眼病,特别是少数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


·房地产纠纷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纠纷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房地产纠纷办案流程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