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
  
  不用,金额定罪一般是诈骗罪和盗窃罪等才适用,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时属于行为犯罪,即依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所谓非法利益。既包括金钱、财物等物质利益,也包括荣誉待遇、异性的性爱等非物质利益。若行为人谋取的不是非法利益,例如,行为人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军人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军人的,等等,不构成本罪。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法律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人民法院对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非常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最多不得超过七年,而诈骗罪的刑事处罚则有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酒驾驶五年后考什么区别?
      醉酒驾驶五年后考什么区别?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


·创业型企业融资问题有什么?
      创业型企业融资问题有什么?一般在创立企业的时候最必不可少的就是资金了,企业的种类也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创业型企业了,而创业型企业也是有很多......


·经济犯罪立案侦查流程是什么?
      经济犯罪立案侦查流程是什么?一、经济犯罪立案侦查流程是什么?1、受理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涉......


·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抚养孩子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在精神方面也需要顶受助一定的压力。实际上如果离婚的话......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实习生需要签订协议吗
      很多大学生在进入公司工作时都会由一个实习期,实习期各有差异,很多公司要求实习生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会对我们实习生有一定的约束,很多人向弄清楚实......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情节较轻的处......


·选择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
      选择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规定是,属于婚后取得财产就是婚后共有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该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都是一人一半权......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在实践中,我们知道购买商品房之后就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了。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同的情形办理所需......


·一、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伤残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伤残赔偿多少?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伤残赔偿多少是因人而异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按下列项目计算赔偿:1、医疗费。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