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长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买卖不破租赁长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二、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有关违约金的上限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具体的违约金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并没有明确,特别是对于合同中造成违约情况的,应当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对方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
      如今子女在结婚的时候,作为父母往往都会拿出自己的积蓄来赠送给子女,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往往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那么赠与的财产就会属于夫妻......


·两份遗赠扶养协议格式都有效,以哪一份为准?
      两份遗赠扶养协议格式都有效,以哪一份为准?如果两份遗赠扶养协议内容都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一致,那么都是有效的。不过在继承法中,如果存在两份有效......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


·医院克扣奖金怎么投诉
      打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


·想上市,企业并购应遵循哪些原则?
      想上市,企业并购应遵循哪些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


·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比较好
      与协议离婚相比,其实起诉离婚有点兜底的味道了。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但其实我国对起诉离婚也有情形要求的,换言......


·私募基金备案法人变更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备案法人变更条件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备案法人变更的条件众所周知,申请私募牌照需要2-3名从业人员即: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其中备案......


·一、遗嘱的五中形式具体是什么?
      一、遗嘱的五中形式具体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


·什么公司容易被收购
      1、股权高度分散。最大股东的控股比例大多在8%-29%之间,收购方并不需要征得实际控制人的同意,仅需从二级市场上收集少量股权就可以取代原来的实际控......


·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一、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法律规定,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因此,给予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


·一、一方抚养费怎么申请调低?
      一、一方抚养费怎么申请调低?(一)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