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怎样的

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怎样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二、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对中止犯必须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处罚中止犯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则。因此,不论犯罪行为的性质如何,也不论犯罪行为造成的现实危害怎样,只要构成中止犯,就必须对其免除或者减轻处罚。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因为中止犯既然自动放弃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大为减少;没有造成损害,说明客观上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从而应当免除处罚。这样做,可以鼓励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悬崖勒马,因而有助于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为造成损害,说明行为人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应免除处罚,而应当减轻处罚。三、犯罪未遂量刑方面怎么规定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综上所述,对于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认定肯定是不同的,中止由于是个人原因导致实施犯罪行为中止,但是未遂是因为外界因素而影响到没有实施犯罪,所以犯罪中止相对于比较轻,所以可以得到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一、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应该自动延续产假结束,根据《劳......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可以,辞职是劳动者的自由,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额外合同的除外。自动离职的要注意的问题:1、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


·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


·贷款买房怎样选择银行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买房时很多人都选择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降低了当前的经济压力,但贷款有着一定的政策,贷款不当还可能带来高额的利息问题。......


·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


·湖南怀化征地补偿准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为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共同发展,大力建设道路来拉近双方的距离,其中便涉及到征收土地的政策。那么,您知道湖南怀化征地补偿准......


·合同无效的确认
      确认合同无效,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况: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


·法律规定职务作品什么意思
      职务作品什么意思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


·虚开发票如何认定?
      虚开发票如何认定?(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A、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B、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办理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办理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