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如果是因为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明确表示该房屋的其他相关适宜的话,那么承租方有权向出租方要求一定的赔偿。因为无论是房屋作出抵押,还是被法院查封,都是出租方违背了合同中相关的订立,所以承租方有权要求向出租方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借条不要回的可以引起不必要的债务纠纷,还钱后应该和债权人要回借条。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一、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


·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否合理?
      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


·离婚再婚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


·加班把活干错了要赔偿吗?
      加班把活干错了要赔偿吗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主要就是两方,即原告与被告,也就是我们说的夫妻二人。此时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么能够享有的权利也是不同的,究......


·婚姻终止除离婚外还有哪种情形
      婚姻终止除离婚外还有哪种情形一、婚姻终止除离婚外还有哪种情形?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


·九级工伤需要赔偿多少钱?
      九级工伤需要赔偿多少钱?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


·工程验收签字要负责任吗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