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承租人违约转租他人店面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一、承租人违约转租他人店面需要承担违约金吗?需要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转租可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的行为构成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租房押金算不算违约金的情况分析1、其实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况下算是违约金的,但是需要有一个前提,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2、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3、另一种情况是: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所以租房押金算是违约金吗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租房押金能不能退的情况分析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若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违约金的法律法规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进行违约之后就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不管是违约金还是作出补救的措施都是需要违约方来进行处理,作为一个承租者不管是在做转租还是对房屋做出改变都是需要有房东的同意才可以实施,不然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犯罪构成其实也就是指构成要件,一般在判断某个行为是否达到了犯罪行为的还是,就要充分对比法律中规定好的构成要件内容。那我国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


·私闯民宅正当防卫证明材料
      私闯民宅正当防卫证明材料1、说出不认识死者的证据事实,以阐释没有杀人动机。如果是认识的,就要阐释跟他没冤仇。2、刀具是小偷的能证明小偷具有一定......


·注册资本的投资款是否可以使用?
      注册资本的投资款是否可以使用?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大约一个月),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用。公司批准成立后,......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被判缓刑是否不用坐牢2023
      被判缓刑是否不用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


·民法总则3年诉讼时效指的什么呢?
      民法总则3年诉讼时效指的什么呢?众所周知,法律在我们国家是极为重要的,它能有效地约束一些人的行为,它更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秩序,在日常生活中,难......


·单位对单位行贿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单位对单位行贿罪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通常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是如果驾驶员危险驾驶,并有逃逸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过程中,......


·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是可以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由法院直接受理。那到底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