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相关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应当经总公司研究决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分公司在办理租赁合时,如果属于私自签订合同的,应当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生一房多卖该归谁所有
      发生一房多卖该归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一、人身意外伤害陪扶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一、人身意外伤害陪扶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1、不可以,陪护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具体根据陪护人员的工资损失数额来确定,在法律上称作......


·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受工伤的员工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然如果工伤的程度本身就较轻的话,就没有必要进行......


·一、一方财产属于可分割物吗?
      一、一方财产属于可分割物吗?一方财产是不属于可分割物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


·刑法规定的所有罪都有未遂犯吗?
      所有罪都有未遂犯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般来说,犯罪的未......


·一、没有原因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么?
      一、没有原因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么?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原则上会判离婚。如其它情形,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侵权的构成要件财产是什么 侵权的构成要件财产是什么?
      侵权的构成要件财产是什么侵权的构成要件财产是什么?(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


·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概念和特征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假药构成犯罪的......


·想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想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


·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
      一、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