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

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二、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即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应得报酬、公告费、咨询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清算发生的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合伙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后,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这一原则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前提。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在合伙关系中,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准则,是合伙人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办法的,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首先对外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而对内各个合伙人之间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来承担。但要是协议中并未就企业债务的承担作出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来承担,其中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拘役跟拘留有什么不同2023
      拘役跟拘留有什么不同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一般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都是通过诉讼。未服刑方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


·《公司法》对外借款需要股东的同意吗?
      《公司法》对外借款需要股东的同意吗?许多时候公司的经营一定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向外借款的问题的,因为在公司经营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有资金......


·单位行贿的行为包括了哪些
      单位是生活中常见的犯罪主体之一,单位也会通过各种行为向他人行贿,那单位行贿的行为包括了哪些?单位可以向他人行贿,单位也会接收到他人的行贿,那向......


·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我们通过劳动换取生活资本,实现劳动和资本的等价交换,但在我国许多的刑事诉讼中,总会涉及到违法所得,这就是犯罪者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收益造成的......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必须要是属于重婚的行为;或者是配偶与他人进行进行同居的;也有就是一方实施了家暴而导致......


·虚假材料签订的合同效力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不能写遗嘱,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


·国家规定不能结婚的病是什么
      国家规定不能结婚的病是什么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


·被代位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被代位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6条的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