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能否成立自首?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无论如实供述的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认定自首。第一种意见认为将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犯处理,显属违法。第二种意见只考究了立法意图,而未能正确理解刑法典条文对“自动投案”的规定。

  

    刑法理论界把刑法典总则第67条规定的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准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殊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根据《解释》,其他罪行须为异种罪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显然不同于刑事强制措施。被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之人未经法院审判,也不同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因而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的,不论是同种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成立特殊自首。若要成立一般自首,则必须论证这种情形符合“自动投案”条件。

  

    何为“自动投案”,笔者查阅多种相关资料,均是只对“自动”作解释,而未有对“投案”表现为何种具体行为进行描述的。例如,“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传唤或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主动、直接向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检察、审判机关投案;如果就近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负有安全保卫职责的单位或人员投案,了视为自动投案。” 这些解释看似全面、完整,实际上只解释了前一半。

  

    按照刑法学界通说,一般自首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自动投案是自首的前提条件,对于一般自首来说,没有自动投案也就谈不是自首。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自动投案而只具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节,那就是坦白,而非自首。用公式表示即是:一般自首=投案+坦白。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购房者应该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购房者应该如何防止一房多卖(一)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0多万标的诉讼费大概要多少
      60多万标的诉讼费大概要多少一、60多万标的诉讼费大概要多少标的60万的案子诉讼费按照1%交纳,即6800元。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诊察过程中,紧急情况下,有权对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或者有重大嫌疑的嫌疑分子......


·一、普通股分配剩余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一、普通股分配剩余财产如何进行分配?普通股分配剩余财产的分配,按照之前签署的合同进行,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


·集资诈骗罪构成特征是如何样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利益和监督指导他们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保护法以及民法通则严格要求必须有相关人员担任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怎样的?一、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怎样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根据实际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利益的损失,来进行......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换言之“任何纠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局”,这是国家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离婚案件当......


·结婚登记带什么材料
      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当事人除了要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外,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身份材料,这样提出申请的,才有可能获得批准。那么此时男女结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一人有限公司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只不过通常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因此在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