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可以,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时,如果已获得误工费赔偿,依就高原则,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的差额部分可申请赔(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三、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简单来说,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不是不可以同时主张,但是,被侵权人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做的事情比较多,既要确定了侵权人的责任,又要同时开始准备工伤认定。所以,过程中也最有可能发生公司或侵权人相互推脱责任的这种状况。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家庭因为婚姻经营不善,导致感情破裂,选择协议离婚。但是有时候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那么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形有......


·非法集资是什么罪,都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罪,都有哪些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无证醉驾考驾照可以吗?
      一、无证醉驾考驾照可以吗?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


·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处理打架斗殴治安案件的时候,为了明确伤者的情况,通常会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关对其进行伤情鉴定。通过司法鉴定这道环节,当事人可以拿到一......


·一,8级伤残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8级伤残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三
      规则三农村村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该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


·食品行政处罚文书是罚款吗?
      一、食品行政处罚文书是罚款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


·离婚两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两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一、离婚两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过户
      以下房子均不能过户: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5、私自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