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可以行使,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在法定的条件下,也允许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发生消灭(参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然而,如果将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承租人的权益(1)承租人之所以要支付比贷款本息高得多的租金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主要原因是承租人缺乏足够的资金购买设备又难以获得贷款。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已经投入了相当的资金,若允许出租人单方任意解除合同,将使承租人已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而蒙受损失。(2)为了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往往需要进行一定的配套设备的投入,出租人如中途解约,会增加承租人的损失。(3)由于租赁物的特定性,出租人单方中途解约收回租赁物以后,承租人如果要再购进同种物件,不仅是相当困难的,短期内也难以办到,这样势必给承租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民事主体是可以通过将房屋租赁给用人单位融资的,此时依旧可以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关系的保护。一旦租赁关系确立,不管是租赁主体,还是承租人,都不得在租赁合同具有司法效力的期间,提出解除租赁关系的请求,否则先提出解除的主体,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


·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务中,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则需要看该行为是否满足法律对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此,首先需要知道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当今社会,一些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公司会签订竞业限制,防止其泄露公司的秘密,但是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有效的,在有些情况下它是无效......


·黑龙江五险一金查询方式
      国家为了建立健全社保体系,鼓励公民购买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由公司和职工共同分担,公司相应的缴费比例要高于职工,这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劳......


·商业险无证驾驶赔付吗?
      商业险无证驾驶赔付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


·为了不还欠钱夫妻假离婚怎么办
      为了不还欠钱夫妻假离婚怎么办?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对方假离婚了,也可以向男女双方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受到语言攻击可以动手打人吗
      不可以打人。打人致轻微伤,应当处于行政拘留和罚款。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孩子脑瘫离婚财产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强奸判刑多长时间?判刑时需要注意什么?
      强奸判刑多长时间?判刑时需要注意什么?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这......


·普通公司债券是什么?
      普通公司债券是什么?一、普通公司债券1、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


·急刹车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急刹车追尾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