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里规定的规则是:1、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2、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两个例外:一是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对抗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可以买到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实际占有,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3、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时就约定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约束的,即约定只要卖房就解除租赁合同的,那等于约定了一个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然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二、如何处理租赁合同转租纠纷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承租人转租租赁物必须经出租人同意的法律规则。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租赁物性质及使用的方式多种多样,非租赁合同当事人使用租赁物的情况多有发生,何种情况下非合同当事人适用租赁物构成转租实践中常常发生争议,下文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有利于此种案件的正确处理。对于很多人来说,没有足够的财产来购买房屋的话,都会选择临时性的租赁房屋,但是有的时候又过于担心,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那么自己就无法再次继续的进行租赁,实际上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法律上对此有所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注册公司法人失踪股东怎么办?
      在我国注册公司法人失踪股东怎么办?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在注册公司的同时就必须要登记在册的,有可能在几位股东紧锣密鼓的准备注册公司的相关证件跟手......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冷暴力怎么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冷暴力怎么认定?1、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


·怎么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怎么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


·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
      按着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如果想要计算利息的话,必须在借款合同中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明或者不能证明事先做出了约定,视为没有作......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


·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应该怎样计算
      一、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应该怎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


·农村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当然离婚协议书也就是很重要的文件了,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以免日后给自身......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我们每个人都终将走入社会工作,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当我们进入一家单位工作的时候,首先我们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样就与单位形成了法律意义上劳......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牌照,申请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牌照,申请条件是什么?私募基金主要包括风险投资、杠杆收购、夹层融资等形式,一般的,它是采用私下募集特定人或群体的资金的形式。......


·公司法企业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企业章程的规定是什么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总体上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对于公司来说,为了更好的经营,肯定自家公司制定的也有公司的规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