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一、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辞职的规定是临时工如果对工作不满意,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要通知用人单位,
  
  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2、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 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 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因此,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例外情况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如果临时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那么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临时工的工资
  
  (一)临时工的工资发放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4、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临时工的个税交纳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 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 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 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 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税务机关提醒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支付给非雇佣的临时工劳务报酬应向对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日常生活当中,除了有固定的劳动者之外,它还存在着一个临时工,比如说一个用人单位临时的需要大批的劳动者来为自己做一批生产性的工作,这个时候就可以雇佣临时的工人,临时工人辞职的话当然也是允许的,不过,按理说也应当给用人单位一个缓冲期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基于自己的意思,主动跟公司提出辞职,那么即会没......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国务院、当地省政府都明文规定,征地报批之前为保障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要求当......


·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


·续展申请时间要提前多久?
      续展申请时间要提前多久?一、续展申请时间要提前多久?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


·刑事责任的能力怎么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一、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


·父母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虽说结婚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总是与当事人背后的家庭息息相关的。有的时候,当事夫妻想要离婚,但双方的父母却不同意离婚。那么在遭遇这种父母不......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吗一、《合同法》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


·一方出轨离婚官司应怎么打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方出轨离婚官司应怎么打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二、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准备工作。三、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