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店面租房违约金怎么进行赔偿

店面租房违约金怎么进行赔偿
  
  1、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赔偿的,应该按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般会按照百分之二十进行收取,或者双方协商。
  
  对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适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6、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我们还需要特殊说明,即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同时违约的解决办法。对于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五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
  
  7、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二、违约金计算支付标准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7、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8、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9、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10、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11、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综上所述,对于店面租房违约金的赔偿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说明违约责任的,那么应该按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者由双方协商赔偿的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是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


·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企业将商品房销售出去的话,要将和购房者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这样做对于消费者是有......


·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都有哪些
      现如今对很多事故的处理其实都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这样不经能够比较顺利的处理事故,同时还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对于交通事故而言,您知道处理......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但是该合作项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一、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重婚罪
      重婚罪,我们通过法律中关于对它的定义,总结了一下,简单来讲重婚罪就是指,在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尚未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其......


·破产清算股东权益规定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权益规定是什么公司发展如果无法盈利一直亏损的话,自然会选择宣告破产,因为股东无法从中获取利益而且市场没有前景,没有人会愿意为这些......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拖欠工资仲裁申请书样本申请人: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市___区___路___号。联系电话:___。被申请人......


·高层有高空坠物谁来赔偿?
      高层有高空坠物,高空坠落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能够确定物品使用人,则使用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不能确定物品使用人,则全体住户均应承......


·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应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所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执行。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


·我国发行国债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发行国债的种类有哪些?虽然现在购买国债的人数量并不多,但部分老年人仍和许多年前一样会在限量发行的国债中进行选择购买。国债按年发行,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