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通过和承租人之间进行友好的协商,或者是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保障。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2、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因此,对于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可以参考下列方式:(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当代社会,如果说经过房东的同意之后,那么房屋是可以进行二次转租的,这也就存在了法律当中所出现的次承租人,当然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受到保护,一旦受到相关的权利损失的时候,应当积极的行使法律的武器,比如说诉讼途径解决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关于油库施工工程质量备案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加油站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建筑物,有加油站就会有油库,那么就会涉及到优酷施工工程的安全性,涉及到安全性质量当然是上层建筑,那么有关于油......


·判刑三年可以假释吗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情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


·信用卡诈骗本金算法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想必您对信用卡也有所了解,信用卡不仅可以透资消费,方便对小额资金的周转,也可以在各大超市、酒店、餐馆消费,越来越便捷。但......


·拾得遗失物灭失重大过失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拾得遗失物灭失重大过失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在日常生活中捡到他人遗失物品是很常见的事情,有的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有的人会当做自己的所有物保......


·抗辩权与请求权的区别
      抗辩权与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在债权债务合同中,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这是请求权的一种具体体现。而作为债务人,当债权人的行为对自己......


·计件工资怎么算抚养费?
      计件工资怎么算抚养费?人民法院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是按照不抚养孩子一方的月工资收入作为计算标准,该工资收入具体是指其月工资奖金总收入扣除个人......


·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效是多久?
      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效是多久?一、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


·一、农村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新国家征地程序有哪些?
      最新国家征地程序有哪些?一、征地的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


·一方的婚前财产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该怎么处理
      一方的婚前财产很显然就是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了,意思就是虽然日后夫妻离婚,但也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不过有的人可能会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在婚......


·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中国的经济实力是越来越强了。这跟我国政府的一些行为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比如说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