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
30.nj64.com 德本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的,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三)其他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二、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二)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在当代社会不论是从事一些什么活动的时候,都需要有一个前期的准备活动,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犯罪活动之前他会积极的准备一些刀具用来行凶,这就是犯罪的准备阶段,不同的犯罪阶段所进行的量刑标准以及具体的法条规定都有所区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权证由贷款银行持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银行提书面申请;资料齐全借款......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
·按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冻结?
男女双方在婚姻开始的初期,往往都是甜蜜恩爱,什么事情都是有商有量、你情我愿,但是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多数是形同陌路、甚至恶言相向,尤其是在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都可以继承,具体情形如下: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司法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运用科学技术及专业知识为自己赢得胜诉的机会。但是有不少人疑惑司法鉴定是可以提前还是延后,或是司法鉴定申请时......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其实很有可能给对方人身造成损害,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轻微伤的情况。我们知道要是故意伤害造成了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结果的,那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的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的法律效力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内容?生病就医,身为患者和家属本就是会带着担心和病痛的双重折磨,如果还不巧遇上了医疗纠纷,更是雪上加霜。所......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
·民法典规定多少周岁之后是成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中国法律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