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其中一个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你没有离婚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所以如果要办理离婚的话,当事人一定要走正规法律程序。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准许离婚。但这不是自动离婚,法律的这一规定是有前提条件的:1、夫妻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办理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不能私自解决,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去民政局也可去法院。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5)、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如果你们不能协商一致,你可以分居两年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你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有可能据此判决你们离婚。只有当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你们才算离婚。在向法院起诉时,依照法律规定你有权利同时请求法院同时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两周岁之下的孩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之上的孩子,看哪方的条件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抚养权就归哪方。十周岁之上的孩子,法院尊重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跟随哪方生活,法院就将抚养权判归哪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所给出的基本思路和步骤是:首先以结婚登记时点为界线,大致划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前者一律属于个人财产,后者暂推定为共同财产;其次,再对婚后财产的性质进行区分,将专属于一方或他人明确专门赠与给一方的财产划为个人财产,剩余部分为共同财产。但《婚姻法》也确定了对于财产归属夫妻约定优先的规则。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现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协商解决优先、男女平等(原则上均等分割)、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必须要有合法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没有任何的手续而分开的,只能说明是分居不能说明已经离婚,两年没有同居这也是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条件之一,所以,离婚一定要双方好好的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双方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
      在很多夫妻离婚案件中,都有小三的身影,当小三这种行为受到道德的谴责,其破坏了家庭,影响了社会风气。那么,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


·需求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需求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如果出现法律的相关纠纷,可以选择聘请律师和法律援助的途径来解决。由于律师费用非常高昂,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法律援......


·案件诉前要求财产保全需要交保证金吗
      一,案件起诉前要求财产保全需要交保证金吗不一定交保证金,也可以用房产、汽车等财产担保或者找担保公司,现金担保要达到保全金额的百分三十到五十。......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将一切财产问题和孩子问题都理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汽车租赁需要哪些手续?
      汽车租赁需要哪些手续?汽车租赁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即不同性质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企事业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故意伤害罪可以表现为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表现最常见的就是在出于故意的主观心态下,给对方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其中要求损害程度必须要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才行,因此就有可......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在我们找工作时经常有特别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时,他往往会提出一点条件就是什么工作服的押金,工具的押金等等,......


·法律上高利转贷罪定性是什么
      法律上高利转贷罪定性是什么?高利转贷罪的定性是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应......


·帮助毁灭证据罪被批捕怎么处罚
      一、帮助毁灭证据罪被批捕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


·伪造转账支票的行为犯法吗
      伪造转账支票的这种行为肯定是犯法的,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当中规定的伪造金融票证罪,根据犯罪嫌疑人伪造的转账支票的具体数额和造成的相应的后果,......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一、私募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