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相关子女的离婚抚养费由谁保管孩子的抚养费是属于孩

相关子女的离婚抚养费由谁保管孩子的抚养费是属于孩子的财产;其次是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保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生育的孩子,无论结婚还是离婚,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各自承担一半,对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还要承担生活上的照顾义务,另一方则出资即可,一般是自己收入的20%-30%之间,收入高的适当多出一点。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抚养费应怎么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四、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如一方的当事人员不予给与当事子女的,相关的抚养一方应积极的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保护这类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这类抚养费用纠纷的案件进行判决,相关的判决应按照案件实际情况和我国的法律进行相关判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法贩毒100克判多少年
      违法贩毒100克判多少年一、违法贩毒100克判多少年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


·逃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逃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逃税罪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哪些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


·威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威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在中央文件精神下,现在各个地方政府都积极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很多政府信息都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拆迁信......


·起诉状和辩护词的概念是什么
      起诉状和辩护词的概念是什么一、起诉状和辩护词的概念是什么?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


·一、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


·婚前债务离婚后谁承担责任
      婚前债务离婚后谁承担责任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


·江苏省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江苏省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的这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身上。这种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各......


·欠款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怎么写一、欠款民事起诉书欠款民事起诉书?原告:某某,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市区路号,电话:邮编:被告:某某,......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吗?
      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吗?关于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这一问题,我们要告诉您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明确规定。所以是否有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