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相关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抚养费的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当事人经济收入水平来确定,但如果对相关抚养费的支付情况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普通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生活中,我民事纠纷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这种纠纷不分大小,又是在我们生活中时时刻刻会发生的,所以我们也会经常见到,有的人在发生纠纷之后会选择......


·房屋无偿过户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无偿过户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房屋无偿过户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 房产......


·工伤职工人身损害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工伤职工人身损害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


·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
      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写......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特征是怎样的?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特征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算得上是一种无形资产,因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人可以将使用权用于出租,以获取......


·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现实中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同时还需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之后,才有可能被......


·刑法中欺诈发行股票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欺诈发行股票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欺诈发行股票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欺诈发行股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出现一房多卖是合同诈骗吗
      出现一房多卖是合同诈骗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一、相同点(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二)期限相同。都......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的日益强大,我国的基础建设也在越来越多的投入。高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已经越来越快的走入我们的生活中来了。高铁在建设初期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