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一、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二、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议解除,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综上所述,通常签合同都是因为有利益的来往而用文书来规制双方的行为,办公楼的所有者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思放弃利益的收入而无偿借给他人使用,尽管没有金钱的收益却也没有办法避免对方会做出侵犯行为,此时用合同将违约的责任后果写清楚避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什么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什么(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


·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酒驾处罚标准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寻衅滋事和交通肇事合并
      寻衅滋事罪和交通肇事罪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两种罪,无论犯了哪一种罪,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处罚。可是,如果一个人同时犯这两种罪,两罪合并......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拘役属于一种刑罚,判处拘役的法律依据是刑法。是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


·司法鉴定多久有效期,司法鉴定申办程序是什么?
      无论是在官司中,还是在其他事务的办理中,司法鉴定都是非常有效力的证明,二很多人并不清楚司法鉴定也是有时间期限的规定的,因此关于司法鉴定多久有......


·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辞职
      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辞职一、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


·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
      通常罪犯要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您都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在服刑期间可以减刑,那么在缓刑期间能够减......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争取免除死刑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


·请求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
      一、请求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不可以,你只能申请取保候审,还需要在符合的条件内才可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不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吗
      需要看案情,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前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