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减少怎么办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减少怎么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减少携带好相关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比如说委托书,还有就是公司大会当中所决定的决定书去工商部门来进行办理就可以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二、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及程序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1、股东会决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在我们公司法当中规定相关的公司进行正常的减少注册资本,因为毕竟公司内部如果存在着一些经营方面的困难,或者是想要减少一下公司的运营规模,只要公司内部的股东同意了,就可以到有关部门来进行办理,需要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等等资料。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财产申报好处有什么?
      夫妻双方,可能因为感情不和,从而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但是往往难题就出现在双方因为恩怨,都......


·一、对自书遗嘱可以涂改吗?
      一、对自书遗嘱可以涂改吗?一般是不允许有涂改,改后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遗嘱内容来判断。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在我国国家缓刑还用坐牢吗
      在所有犯罪行为的处罚中,执法人员与法院审判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罪情情况依次判处徒刑,在过程中也会有缓刑的情况。那么,您知道缓刑还用坐牢吗?按照刑......


·贷审会主任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
      贷审会主任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贷审会主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最低也是可能会坐牢五年以下的,如果违法放了贷款导致很大的损失可能还会被判牢狱......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


·盗墓犯罪供词的作用是什么
      一、盗墓犯罪供词的作用是什么认罪供词的意思是:指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以口头或书面所作的陈述。书面的供词一般也叫供状。犯罪嫌疑人......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一、刑事证据规则的概念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证据制度中,控辩双方收集和出示证据,法庭采纳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


·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申请,由法院来进行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都不能区分两者的关系,这往往会造成学生......


·三方债权债务免除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三方债权债务免除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行为说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在招标的时候投标人是需要提交投标文件的,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还有投标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之后是会退还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