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交通事故受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费是根据当事

交通事故受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1、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三、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只有劳动收入的人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比如退休的老人或者是没有收入的学生,都是没有误工费的。不过没有误工费,可以主张其他的损失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很严重的,一定要做伤残鉴定报告,毕竟自己的身体是全家的,应该让肇事者出钱好好治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一、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无效合同,......


·没有遗嘱遗产公证是否有效?
      没有遗嘱遗产公证是否有效?没有遗嘱遗产公证是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做法。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那么,劳动......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1、......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那么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


·夫妻之间放弃财产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夫妻之间放弃财产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夫妻之间放弃财产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


·招摇撞骗的情节严重指什么?
      招摇撞骗的情节严重指什么?1、招摇撞骗5人次以上的;2、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监护人是否应列为被告应该怎么处分
      监护人是否应列为被告应该怎么处分首先《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非吸2亿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是什么??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