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根据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福利费用后,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实行按股分红。股权执行标准情况:(1)出嫁女:若嫁本市内,在三个月后取消口粮和分红;若嫁外市,则仍然保留口粮和分红。(2)户口迁出的:取消口粮,但仍然保留分红。(3)户口迁入及小孩出生入户的:有口粮,但没有分红。(4)死亡:取消口粮,分红可以办理继承。(5)非农户(该村大部分是农户,只有几个是非农户):有口粮,分红要看当时是否属于股东,若当时是股东,则有分红,否则没有。二、农村股权证如何转让?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也不是全国各地的农村,都给村民下发的有农村股权证,很多农村地区的村民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农村股权证。结合我国对农村一直坚持的就是村民自治原则,股权分红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很多地方现在都已经取消农村股权证分红政策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起诉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律师收费是怎样的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


·实缴完注册资本可以退回吗
      实缴完注册资本可以退回吗?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后可以取出来。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要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用来验资的账户,第二次是公......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


·交警扣车是否要交停车费
      交警扣车是否要交停车费一、交警扣车是否要交停车费根据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


·土地属不属于遗产,能继承吗?
      一、土地属不属于遗产,能继承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实行土地公有......


·宅基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


·商标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


·现行刑法对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抚恤金不是遗产,继子不能继承。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


·挪用公款中公款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公款的认定标准:(1)所有权属公有;(2)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特殊形式的货币: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是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