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家庭财产处理方式是先将共同财产划分出来,再协商具体分割方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双方的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及个人投资收益等,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它部分。如果这些收入发生在婚前的,则是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贿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吗?
      一、行贿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吗?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根据法律规定主动降职是否会被离职,需要根据是否存在着被辞退情形来确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规职工暂行规定......


·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一、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


·施工单位分公司签合同必须要加盖总公司公章吗
      施工单位分公司签合同必须要加盖总公司公章吗?不需要,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种类一、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


·判缓刑的程序执行都有哪些?
      我国在处理违法犯罪时,会考虑当事人的情况。对那些对社会和公民伤害不大,且有积极悔过的表现的罪犯,进检察院法院同时受理,认为犯罪这应该从宽处理......


·一、送餐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送餐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送餐员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饭店联系电话: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