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月薪制是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计件工资制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同于计时工资制的加班工资。但计件工资制并不是所有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或超额工作都有加班工资。具体分为三种情形:1、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以完成定额的,不属于加班,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2、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超额完成定额任务,其超额完成的部分不属于加班,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3、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定额,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属于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实行计件制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必须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且是在定额以外工作,这两者必须同时满足。二、发生加班费纠纷由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就对今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更为有利,将原先的完全由劳动者举证的责任,大部分转移给了用人单位。在当代社会,劳动者如果加班的话是可以享有要求加班费用支付的权力的,当然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自己的过多支出,就会不发放工资时,劳动者是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是直接和用人单位协商来要求费用的,实在不给在去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只有三类土地一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良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容桂街道、陈村镇、北滘......


·借钱当彩礼能否让其退还?
      借钱当彩礼能否让其退还?解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


·亲戚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 一、亲戚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一、亲戚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2、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


·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需赔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需赔偿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培训问题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


·起草产品代理合同范本的问题?
      起草产品代理合同范本的问题?以下为我们为您起草的简单的产品代理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


·不构成重婚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不构成重婚罪的行为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


·发回重审后的退侦程序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
      一、发回重审后的退侦程序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发回重审后的退侦程序,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


·江西社会抚养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江西社会抚养费最新政策是什么?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话是需要根据全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的三倍来进行征收的。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未服刑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


·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报医药费吗?
      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报医药费吗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了。持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发票、病例清单到社保经办部门去报账。等以后鉴定了等级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