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出租人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仅仅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此时要注意,承租人并未拥有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是不能将所承租的房屋转让给他人,这属于无权处分,出租人可以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当然,也需要格外注意,在一些情况下作为房屋出租人,也是可以要求收回租赁的房屋,而由此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害的,也不用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虽然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以夫妻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也是允许
      虽然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以夫妻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也是允许一个人购房的。但是很多人就认为一个人买房就不能按揭了,毕竟此时的经济能力不够,可......


·商标信息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商标信息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信息变更需要多长时间一、商标信息变更需要多长时间?1、商标局大约1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2、商标变更申请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一、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事故责任人要给受害人相应的赔偿。如果事故责任人不给,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


·公安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吗?
      公安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吗?公安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吗?拘留都会通知到家人的。对于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在我国的行政法中,标示了各类行政处罚种类,以及违反行政法的法律制裁。行政法由于其复杂性,我国尚未有完备统......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加班费在工资总额里事实应该合法的。当然是不违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


·投标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本怎么写?
      在投标双方之后会签下服务协议,而服务协议的内容包括双方给予对方的商品质量保证和关于一些其他服务内容。那么具体的内容双方应该如何签订和承诺书怎......


·一线或者二线城市是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很多人甚至就在这座城
      一线或者二线城市是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很多人甚至就在这座城市安家落户,但是大城市的工资水平高,消费水平也同样高,很多人只是租房子。租房和购......


·四川省盗窃罪量刑标准
      可以说盗窃罪是一种很常见的犯罪,同时在我国也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犯罪。从很早之前就已经存在。当然,现在的情况与之前不同,也就意味着现在我国对盗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