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的规定是有侵权的案件的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是被告人居所地所在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因为在现在我们国家网络上进行侵权的话,确实地域范围是不好控制的,毕竟网络空间是一种虚拟的,所以有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管辖。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在这里,“侵权行为地”一词有了新的含义。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地”是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即侵权作品通向网络的临界点和实施侵权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大致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范畴。当以上两地都难以确定时,“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这等于把“侵权结果发生地”视为侵权行为地,此时就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了。可以看出,该《解释》对网络案件的管辖原则是以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以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为例外。二、怎样确定侵害名誉权的责任?1、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2、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在网络上有一些人通过键盘或者是一些其他的虚拟方式来发布,散布一些不法的事实,这个时候呢,对于他人的名誉会造成很大的侵害,因此向法院来进行诉讼时可以到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来进行提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


·重新出具欠条诉讼时效中断吗
      重新出具欠条诉讼时效中断吗?1、重新出具欠条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


·没有人一生过的是风调雨顺的。因为很多事情
      没有人一生过的是风调雨顺的。因为很多事情,而耽误了工作,比如说车祸人身伤害。那么撞车后还能要误工费吗?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呢,本站......


·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
      在我国,不管我们做什么,在什么行业,我们都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我国在做出了相应的征税法律变更对相关行业进行......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如何做好有远见且正确的决策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管理者的失误或者是在经营的过程中遭受同行打......


·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
      就犯罪主体来说,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种。个人犯罪,从字面上看,犯罪主体就是一个人;而单位犯罪则是公司或者企业一个单位所犯下的罪。对于单位犯罪......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


·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


·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
      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很多人都知道按揭贷款,但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房贷利息到底是多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


·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