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嫌疑人行为犯有犯罪未遂吗?

嫌疑人行为犯有犯罪未遂吗?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二、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4、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综上所述,从犯罪的形态上看,存在结果犯、行为犯及危险犯等。作为行为犯,当犯罪活动还在实施过程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犯罪未遂。区分既遂和未遂主要看是否完成了某一个犯罪行为。对于未遂犯,处罚是减轻量刑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中,为确保刑事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各国都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现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每种强制措施......


·被追尾对方逃逸怎么处理
      被追尾对方逃逸建议报警处理,这种情况需要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


·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案件一般分为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的量刑是绝对不一样的。对于诈骗这种活动,您肯定并不陌生,甚至很多......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在这之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是认可的,所以在此之前事实婚姻确实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早期我国对没......


·伤残鉴定后获得工伤理赔有时限吗?
      伤残鉴定后获得工伤理赔有时限吗?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第一种,理赔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


·法院刑事案件一审期限是多久
      法院刑事案件一审期限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建筑工人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在逐渐的加快,在现代化的大都市里,各种各样的高楼矗立,这与很多建筑工人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


·房地产私募基金公司是怎样的
      房地产私募基金公司是怎样的一、房地产私募基金公司房地产投资基金公司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的公司。......


·如何解释民法典87条?
      如何解释民法典87条?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只要不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国家的公共安全,大多都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下面我......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呢,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三大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人......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房屋拆迁是为了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近年来国家多处城市出现城中村拆迁,主要由政府主导,房地产商投资。因此对于房屋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