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罪犯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二、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监外执行仅仅是一种在监狱之外对罪犯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所以这并不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当然要对罪犯适用监外执行,那必然需要满足规定的要求,符合法定的情形。对于罪犯因为患重病而需要保外就医,从而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的,如果其还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得保外就医,换言之也就是不能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近几年,为了加快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政府往往会有选择性的征用大量土地,驻马店也不例外。驻马店的农民失去土地,政府则应按照规定给予相应......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审理。合议人员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合议人员由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指定的行政复议人员或者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聘任或者特......


·婚前赠与离婚怎么办理
      婚前赠与离婚怎么办理一、婚前赠与离婚怎么办理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


·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
      我们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生前财产会由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会由其子女或其他......


·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满足增加资本的条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


·遗产继承最新规定颁布实施时间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最新规定颁布实施时间是怎样的?最新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于2020年颁布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并且在......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只有确定了债务的诉......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次性出资到位吗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次性出资到位吗一、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次性出资到位吗?注册资本不要求一次性出资到位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是股东协商的......


·你觉得什么是担保人先履行抗辩权
      你觉得什么是担保人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


·开发商价格欺诈向哪投诉
      开发商价格欺诈向哪投诉?价格欺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国有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债务即国有企业债务。对于国有企业债务的偿还以及执行往往都是实践中很难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